在盗窃罪中,被告受到他人胁迫或恐吓而取走财物,是否可能免责?

上海律师网 0 崇明刑事辩护律师

  作为崇明刑事辩护律师,我常常面对各种盗窃案件。在一些案件中,被告声称自己受到他人胁迫或恐吓而取走财物。这引发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被告是否可能因受到他人胁迫或恐吓而免责?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结合案例分析,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在法律上,受到他人胁迫或恐吓并不等同于免责。在盗窃罪中,构成犯罪的关键要素之一是主观故意。主观故意是指犯罪分子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同时主观上认可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因此,即使被告受到他人胁迫或恐吓,但只要其主观故意存在,仍然可能构成犯罪。

  让我们通过一些案例来进一步理解这个问题。

  在某商场,小明被一名犯罪分子恐吓,要求他偷窃商场的商品。受到恐吓的压力,小明不得不照办,并取走了商品。后来,他被捕并被指控盗窃罪。

  在这个案例中,尽管小明受到了他人的恐吓,但他的主观故意明确存在,即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且主动参与了盗窃行为。因此,尽管他受到了他人的胁迫,但他仍然可能构成盗窃罪。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可能会试图证明小明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以期望减轻其刑事责任。

  另一个案例是关于一名未成年人的。在某超市,小张被一名犯罪分子胁迫,要求他偷走超市的商品。受到胁迫的压力,小张不得不照办,并取走了商品。后来,他被捕并被指控盗窃罪。

  在这个案例中,尽管小张是未成年人,但他的主观故意也明确存在,即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且主动参与了盗窃行为。尽管他受到了他人的胁迫,但他仍然可能构成盗窃罪。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可能会针对小张的年龄和受到胁迫的情况进行辩护,以期望减轻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受到他人胁迫或恐吓并不等同于免责。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崇明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充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被告提供合适的辩护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我们提供当面免费咨询,赶紧电话预约吧!👈

👉最快捷沟通便是打电话:400-9969-211👈

👉也可以加律师微信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