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这些情况下都可以申请撤销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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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的撤销其实应该是指原告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后悔了又想要撤诉的情况。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离婚案件是允许当事人撤诉的,而此时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一方,通常要在法院判决之前提出撤诉的申请。不过要是在开庭的过程中原告一方没有出庭的话,则此时可能会按照原告撤诉来处理。下面和上海婚姻律师一起了解关于撤销诉讼的相关内容。

  一、撤销诉讼情形

  正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决定撤销诉讼:

  1.申请撤回诉讼的人为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别授权的代理人。

  2.申请退出是自愿的,不是强迫的。

  3.请求撤诉必须吻合法令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 判决宣告前,必须提出撤销申请。 人民法院决定撤销诉讼后,不再行使审判权,诉讼终止。 原告撤回的离婚案件。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人民法院在六个月内不再受理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提起新的诉讼,可以参照该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不受理民事诉讼程序。

  以上规定是在维护家庭稳定、培养夫妻关系的基础上制定的,对那些把离婚当笑话的人也是一种限制。但这一规定并不是对离婚撤诉后的所有案件都一样,离婚撤诉后发现新的情况和原因也没有时间限制。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不会在半年内重新审理此案。

  诉讼离婚要求企业双方可以考虑学生清楚,并以冷静的心态面对。不可避免因为我们一时生气就诉至法院,浪费司法社会资源。但是,撤销婚姻的决定作用不是一个当事人提供真实意思表示的,法院不予同意,此时就需要当事人之间寻找离婚律师代理,以防风险。

  二、撤销离婚起诉程序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的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

  (三)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终止诉讼;

  (四)人民法院审查不准许撤诉的,继续审理。

  【法律规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在判决作出前,由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是否申请撤销诉讼。 人民法院决定不予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撤销诉讼”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上海婚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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