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教你没离婚买房子怎么才能算个人财产

上海律师网 0 上海婚姻律师,个人财产

  不离婚买房可以算个人财产,但是必须要双方有约定才可以算个人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如果你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购买房产,希望房产归个人所有,上海婚姻律师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您可以使用您个人信息财产进行购买房产,需要我们购房流水清晰明确,能证明购房仅使用了学生个人共同财产;

  (二) 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三)你可以要求你的父母为你购买房产,然后只登记你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那么房产就被视为父母送给其中一个孩子的礼物,属于该孩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中不存在分割。

  【相关法条】

  《中华国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以下财产为放弃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言或许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共用的生存用品;

  (五)其余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能够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许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放弃对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许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权,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合用《中华国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置办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该认定为对本人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置办房屋出资的,按照商定处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以上就是“没离婚买房子怎么才能算个人财产”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上海婚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我们提供当面免费咨询,赶紧电话预约吧!👈

👉最快捷沟通便是打电话:400-9969-211👈

👉也可以加律师微信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