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夫妻为了防止以后离婚发生财产纠纷,通过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即使以后离婚,也能分清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双方都在场吗?下面上海婚姻律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婚姻律师认为一般这种情况下,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男女双方均需要到场。根据目前我国经济相关国家法律制度规定,公证机构需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通过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可以办理财产分割、婚姻生活状况等公证事项。自然人、法人或者没有其他学生组织申请办理公证时,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
常住地、行为的或事实地公证机构的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存续或者收养关系由本人公证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企业或者通过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进行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收养;(7)出生、存续、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证据保全;(10)签字、盖章、文书日期、文书副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企业或者通过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一个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发展提出。
不动产的公证申请,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不动产的委托、申报、赠与或者遗嘱的公证申请,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公证,但遗嘱、生存权、收养关系等应当由他人自行公证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关系一方的个人信息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影响人身安全损害公司获得的赔偿问题或者经济补偿;
(三)遗嘱内容或者通过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学习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上海婚姻律师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是否需要双方都在场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婚前财产公证肯定需要双方到场,还要提供需要公证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上海婚姻律师,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②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并不完全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受益服务用户之目的,如信息标记有误,请联系站长修正。
④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违规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本站上有涉嫌侵权/违规及任何不妥的内容,请第一时间反馈。发送邮件到 319898138@qq.com,经核实立即修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