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了该怎样离婚呢?跟着上海婚姻律师说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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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方配偶下落不明时,离婚程序往往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另一方配偶只能起诉离婚。可以咨询上海婚姻律师。如果对方只是不想离婚,法院可以默认处理离婚,但是如果对方失踪或者死亡,就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方为失踪人,在法院作出失踪判决后再提起离婚诉讼。下面是上海婚姻律师的详细解答。

  1、法院将缺席审判下落不明的当事人

  如果配偶一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将通知收件人。经过60天的通知期后,不论被告是否看到送达文件,送达文件都被视为已经送达。如果被告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出庭,法院将在审理离婚案件之前作出缺席判决。

  2、法院宣布失踪或死亡的一方下落不明。

  夫妻一方我们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世界宣告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对方为失踪人,宣告失踪的公告管理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生效,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下落不明满四年大学以上的可以向法院对于申请宣告对方造成死亡,宣告死亡的公告活动期间为一年,公告期满生效夫妻之间双方的婚姻家庭关系也会解除。

  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关于协议离婚,《民法典》第10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抚养子女、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民法典》第107条规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可以撤回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为找不到男人,所以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关于我国诉讼离婚,首先我们需要通过确定自己管辖法院是哪里,按照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可以提起的民事法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对于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你想离婚,你可以先查询男人的经常居住地,然后你可以委托律师到警察局通过他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男人的经常居住地,但只有办理居住证的男人才能查询。 如果无法找到男子的常住信息,可以直接向男子的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法院将通过女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男方联系,提供起诉材料,如诉讼未送达,法院将从公告之日起,通过公告方式将诉讼文件送达男方。60天后,即视为送达,无论当事人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不出庭,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所以即使你联系不上这个男人,也不用担心,你可以找一个离婚律师通过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上述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问题本身是很简单的,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其他的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上海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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