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这样做可以最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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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离婚,可能大部分人都是因为过不下去了,所以关注的点就是,如何能够快速离婚,关于这个问题,网上也有很多的说法,为了帮助大家解答这个疑问,上海离婚律师今天就来详细给大家说说这个问题。

  上海离婚律师说,最快的办法是在三个月内离婚。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程序审理的期限为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或者再次延长,提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民事判决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换言之,离婚案件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在特殊情况下为十五个月)完结,而简易程序的期限则为三个月。对初审法院判决的上诉通常会在三个月内完成。所以申请离婚的最快时间通常是三个月。

  如果没有起诉之后,您跟对方在法官或调解员的组织下可以进行针对我国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需要达成目标一致意见,那你们我们可以同时通过企业调解离婚,领取人民对于法院作出的调解书,那时间管理可能会更快,甚至一个月左右就能离婚。

  当然,如果离婚是第一次提出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并且没有离婚的法律要求,第一次法院通常不会决定离婚,离婚诉讼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重新提出。

  协议离婚流程: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进行同居;(二)实施一个家庭网络暴力问题或者通过虐待、遗弃家庭社会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因素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仳离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上海离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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