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财产协议分割,“离婚不离家”是夫妻双方离婚后,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仍然居住在一起的现象。导致离婚不离家现象出现,主要是三个原因:1、获得房产的一方或拿不出房产一半的资金,或即使拿出了,对方也还是买不起房。2、一方因限购政策无资格买房。3、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欲重归于好,或为了教育子女而同居。那针对这种情况,财产如何分割?来看看上海律师的解答。
在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就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协议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
同时离婚律师认为离婚不离家就财产而言可能会存有风险,第一就是财产混同的风险,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可能会导致双方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形同虚设,易使双方的个人财产相互混同,这样极有可能对双方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第二就是可能会莫名背上债务,对于“离婚不离家”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不是用在共同生活中,那么很可能会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当双方基于特殊原因选择离婚不离家时,建议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双方离婚不离家的情况进行说明,明确财产的具体支配等。同时建议管理好自己的资产,不要和对方的财产混淆使用。另外不要在另一方的借条、还款计划、承诺书、担保书上签字,以免产生纠纷。同时在同居的共同生活中,有关财产的信息使用,例如相关资金往来等需要做好记录,注意同居期间财产使用情况的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然则当事人还有商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该向登记机构请求居住权挂号。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署名或许夫妻一方过后追认等配合意义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以个人名义超越家庭平常生存需求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就是“离婚不离家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上海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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