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盘点关于遗产继承这三个问题,有没有你想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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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或者听说此类的纠纷案件,下面是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盘点的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欢迎阅读。

  一、父亲在有生之年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可以作为继承吗?

  首先要区分父亲买的是寿险还是财险。如果是财产保险,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如果是寿险,需要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企业购买的人寿保险,其被保险人不是一个父亲,无法通过获得保险金。但是由于父亲作为投保人,其投保的保单现金使用价值,可以发展作为文化遗产分割。

  (2)购买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为父亲的,保险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可以按照遗产处理。 第1顺位继承人有权将保险金连同下列事项一并继承:a.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b.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无其他受益人;c.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无其他受益人。

  (3)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况,保险金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受益人直接领取,不涉及继承问题。此时,如果你是受益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领取保险金;如果不是受益人,这笔保险金就无权领取。

  二、在二婚配偶意外离世后,根据二婚新婚姻法遗产继承我们怎么可以继承呢?

  在实践中,如果第二配偶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则依照法定继承。 根据法律,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二婚配偶是法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财产。

  但在继承之前,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一半给配偶,剩下的一半作为遗产继承。婚前个人财产没有其他约定的,直接继承。但要注意二婚前的财产中是否有前任配偶的份额。如果有,应该先分割扣除,把属于前配偶的财产分割出来。剩下的部分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或与现夫妻的共同财产。

  三、媳妇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吗?

  丧偶儿媳尽到了一个主要的赡养责任义务,可以通过继承公婆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社会主要包括赡养义务的,作为中国第一时间顺序继承人,可与其余企业第一顺位继承人我们共同发展继承公婆的遗产。

  在司法社会实践中,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包括赡养义务教育主要表现在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方面:

  一是提供主要的经济资源,如衣、食、住、行费用;

  二是生活上的帮助和照顾,比如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承担老人的家务;

  三是对被继承人给予我们精神上的慰藉,如经常陪伴老人,与老人一起进行聊天、吃饭。因此如果您能够通过提出解决以上研究证据,您可以发展要求学生继承公婆的遗产。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上海遗产继承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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