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意外去世时,很多家庭都会因为如何继承遗产而引起纠纷。父亲去世,应将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关于父亲去世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解答。
一、父亲再婚去世遗产由谁继承?
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对于遗产调配的问题通常都是一样的,遗产分割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遗嘱与法定继承:
(1)有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处理遗产;
(2)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有按如下顺序来继承:
第一次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第二次第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但也存在不均等调配的情形:
(1)对生存有特殊艰苦的不足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首要抚养责任或许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才能和有抚养前提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商议批准的,也可以不均等。
父亲再婚,意味着以前的一段婚姻关系曾经宣布解除,这个时间前妻天然不能再作为父亲的正当配偶,那么在父亲去世以后,也就不能作为父亲的第一次第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而在再婚的情况下,父亲很有可能与再婚配偶共同养育其子女,也就是父亲会有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并且还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另外,对于夫妻一方去世遗产继承题目需求先分清夫妻共同财富,夫妻共同财富不克不及作为遗产,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才是遗产。
二、父亲去世房产怎么继承?
父亲过世房产继承,遗嘱继承人需要向产权登记部分,供应被继承人去世证实、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权属关系证实、遗产权属证实、各继承人认可的有效遗嘱、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依据2021年实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根据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根据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父亲遗产被姐姐转移怎么办?
起首看法定继承遗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同在第一次第继承人,领有异样的继承权力,父亲的遗产姐姐转移以后,依旧能够经由过程诉讼的方式来争夺属于本人的权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施行《中华国民共和国继承法》多少问题的看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意藏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因此,继承人发现有继承人转移遗产的情况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应继承的份额,转移遗产者有可能承担减少继承遗产的法律后果。其他继承人如果不共同起诉他,法院会在起诉后通知他们,并均列为原告,如果有不愿意做原告的,则表示放弃了此财产的继承权。
扩展资料:
关于界定恶意转移财富,法律上是有所限制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对于合用《中华国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多少问题的看法》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产生法律效能后潜藏、转移、变卖、毁损财富或许无偿让渡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潜藏、转移、毁损或许未经人民法院同意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背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执行才能而拒不根据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帮忙执行的小我私家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些中,“在法律文书产生法律效能后潜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上海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②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并不完全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受益服务用户之目的,如信息标记有误,请联系站长修正。
④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违规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本站上有涉嫌侵权/违规及任何不妥的内容,请第一时间反馈。发送邮件到 319898138@qq.com,经核实立即修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