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律师为你浅析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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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遗言,是指经由过程操纵计算机记录遗言内容并贮存,由打印机输入而构成的打印件,遗言人在该打印件上署名并记载日期的一种遗嘱。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没有将打印遗嘱列入法定的遗嘱形式之中,实践中针对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存在诸多争议。

  第一种观念觉得,打印遗嘱的效力不应得到认可。

  其来由为:遗言是遗言人的财富惩罚行动,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财富好处,为确保遗言的真实性,《中华国民共和国继承法》对遗言有严峻的要式性要求,并明确划定了遗嘱的五种形式,打印遗嘱不在五种形式之列。以机器打印方式形成的遗嘱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不应认可其效力。

  第二种观念则觉得,应当有条件地认可打印遗嘱的效力。

  其来由为:自书遗言之所以夸大遗言人亲笔誊写,其本意乃是为确保遗言是其实在意义暗示。是以,实在意义暗示是目的,而亲笔书写只是手段,结合当下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现状,应该认可新的技术手段。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应不拘泥于书写的方式是用笔书写,抑或用电脑打印。

  对此有个具体案例,刘某某和徐某系夫妻,共育有四子女分别为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刘某戊,刘某甲是刘某某的孙子。徐某于1996年12月25日作古,刘某某于2014年11月29日作古。

  2015年7月,刘某甲、刘某乙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刘某某于2011年6月29日留有一份遗言,将其自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院(×小区)×楼×号屋宇(如下简称涉案屋宇)由刘某甲承继,该遗言至今没有施行。刘某某的老婆徐某于1996年作古,涉案屋宇始终由刘某丁占领应用。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刘某某于2011年6月29日所立遗言无效,庭审中,刘某甲、刘某乙提交该份书面遗言。

  上述遗言除“刘某某”署名及“刘某某”签章外,别的内容均为打印体式格局列明。刘某乙称上述遗言系其在收拾整顿刘某某遗物时发明的,对遗言内容是何人打印、立遗嘱时是不是有别人在场均不清楚。经询,双方均不申请对前述遗嘱上“刘某某”的签名是否为本人签名进行司法鉴定。

  刘某丙、刘某戊在一审法院配合辩称:咱们不同意刘某甲、刘某乙的诉讼要求。咱们历来没有听说过有刘某乙所述的遗言,该份遗言从形式上不符合法令划定,且涉案屋宇是不是为刘某某出资购买我们也不清楚,故该遗嘱不是合法有效的。刘某丁在一审法院未答辩。

  一审法院经审理觉得:承继从被继承人殒命时开端。遗产是国民殒命时遗留的小我私家正当财富。国民能够依法立遗嘱惩罚小我私家财富,并可以指定遗言执行人。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誊写,署名,注来岁、月、日。本案中,刘某甲、刘某乙提交之遗言系打印遗言,其实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现无证据证明该遗嘱打印部分为刘某某亲笔书写,且刘某某在立遗嘱时无任何人在场,刘某甲、刘某乙亦未提交其他证据对该份遗嘱内容系刘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予以佐证,故该遗嘱应属无效。对于刘某甲、刘某乙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驳回刘某甲、刘某乙的诉讼请求。

  讯断后,刘某甲、刘某乙不平,仍持一审告状看法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刘某戊均称刘某某不会应用电脑打字。依据两边当事人的诉辩看法,本案的争议核心为涉案遗言的效能问题。

  二审法院经审理觉得:遗言之所以夸大遗言人亲笔誊写,是为保证遗言确为遗言人实在意义暗示。无论是电脑打印仍是用笔记载,均为誊写的体式格局,法令夸大的是亲笔,亦即自己亲身誊写,以表现其实在意义暗示,用何对象誊写则在所不问。就本案而言,刘某乙、刘某丙、刘某丁、刘某戊均认可刘某某不会应用电脑打字,故涉案遗言并非刘某某亲自打印,显然不符合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的形式要件。同时,涉案遗嘱并未出现代书人和见证人,显然也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故刘某甲、刘某乙要求确认刘某某于2011年6月29日所立遗嘱有效的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不符,二审法院不予支持。综上,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联系以上两种观念,上海继承律师觉得状师办理此范例案件时,不该仅局限于从字面意义解读法令条则的本意,而应结合当下电脑和网络社会的时代特点,从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出发来看待打印遗嘱的问题。

  立法目标不该消除遗言誊写对象的变迁。遗言的要式性首要为了保真(确保遗言内容实在、正当)和顾全(保障遗言人的遗言尽量失掉周全恭敬和遵照),其中,要式是手段,保真是中心,保全是目的,最终实现对死者人格尊严的维护。如果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能得到证实且具有关键性的形式构成要素,仅仅因为遗嘱书写工具不属于继承法明文规定的“笔”,从而认定其为非法定型遗嘱而降低其效力位阶,甚至被认定无效,这都明显与人权保护的时代精神不吻合。

  据此,上海继承律师认为如打印遗言为遗言人亲身操纵打印,亦可将其认定为遗言人实在意义的抒发方式。而不该拘泥因而用笔誊写仍是用电脑誊写;如打印遗言并非立遗嘱人亲自操作,而是由他人代劳,写完后再由遗嘱人签名的话,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要件。在此情形下,如有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则可考虑从代书遗嘱的角度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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