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律师分享遗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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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对继承人有身份要求,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自由意思的体现,关于遗产继承有哪些规定?本文整理了与继承有关的法律小知识,相信可以让你对继承有一个直观又清晰的认识,详情请和上海继承律师一起了解下文。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的个人财产,依法不能继承或者不能按其性质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问题行为方式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文化遗产而杀害中国其他企业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发展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自己或者直接销毁遗嘱,情节更加严重;(五)以欺诈、胁迫主要手段可以迫使学生或者没有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管理或者撤回遗嘱,情节比较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确有悔改行为,被继承人赦免或者遗嘱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可以按照研究下列问题顺序进行继承:(一)第一时间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发展顺序:兄弟之间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用的「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及受供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亲属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企业可以通过依照本法进行规定立遗嘱处分自己个人信息财产,并可以根据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企业可以通过立遗嘱将个人信息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公司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共同财产赠与我们国家、集体活动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提高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以上就是上海继承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继承问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决,在继承人数增多的情况下,继承问题将进一步复杂化。如需法律帮助,欢迎咨询上海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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