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那如果当事人去世,25年前的欠款还需偿还吗?下面由上海债权律师为大家解答。
需要明确的是25年前所欠的钱是否已经经法院判决,认定了借款的事实以及需要偿还的数额以及具体偿还的方式?
第一:如果这个钱是25年前所借的,但是没有经过法院判决。那么此时债权人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诉讼的案由叫做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需要持起诉状、双方的借条、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以及借贷合意等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在审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后,会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判决借贷关系的数额和未来偿还借款的方式。
不过这里债权人有一个风险的点,就是这个借款很有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为据题目中所说这个欠款已经经过了25年之久,那么很有可能这个欠款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答辩拒绝偿还所应当偿还的欠款,则题主有败诉的风险。
第二:已经发生判决并且判决书中已经认定了欠款的数额,以及偿还的时间和方式。所以这里问题的关键点不是欠钱不还,而是判决下来之后判决书如何执行的问题。
那么首先这里就会有一个执行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超过25年,但债权人并没有持生效的判决书及相关的文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很有可能这个欠款已经超过了执行的时间,也就无法再申请强制执行了。此时这个钱很有可能无法要回。
上海债权律师提示,作为债权人,一定要积极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自己在没有起诉的时候超过了诉讼时效,因而无法行使自己在实体上的权利;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自己没有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失去了程序上的权利。毕竟法律不会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上述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问题本身是很简单的,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其他的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上海债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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