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首先需要按照遗嘱来继承,如果遗嘱不存在、或者是遗嘱存在但是无效,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顺位继承的规定来分割遗产,具体来说,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都有权来分割安置房。下面是上海拆迁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方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安置面积、安置地点、级别、转移方式、期限、责任等,不分年龄因素,对违约做出明确规定。房屋的拆迁安置是否涉及他人的财产权益,需要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讨论。如果在财产权益属于他人的情况下,有必要分析财产权益的份额和拆迁利益,部分继承属于继承人。继承权由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世袭或者按照前人的遗嘱进行继承。在无有效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死者名下的法定财产一般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平均分配,有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经济困难又缺乏社会劳动管理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文化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人为被继承人履行了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住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不止一次分割遗产。
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配或者少分配份额。
继承人进行协商一致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进行虐待被继承人对于情节发展严重;
(四)伪造、变造、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情节严重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阻挠立遗嘱、变更遗嘱或者撤回遗嘱的;。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谅解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进行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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