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面对政府执法机关,公民真的可以成功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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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拆一词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生活中因为强拆诱发的关系也屡见不鲜,面临当局强拆有许多大众基于对法律构造的相信和本人处于弱势位置的近况而抉择听之任之,从而废弃了维权的最好机遇。当局每每在强拆时使用“违法建筑”这一贯用词语,给自己行不法之事寻找看似合理的理由,那么这个理由真的可以成立吗?面对政府这种强势的执法机关,公民真的可以成功维护自己的权利吗?上海律师网接到过这样一起案件。

  高先生在1997年7月22日获得集体地皮设置装备摆设用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后,始终居住在兴化市的房屋中生存至今。然则于2020年8月25日,本地当局却向高老师收回期限撤除事前告诉书,拟依法对作出限期撤除上述违法设置装备摆设的处置抉择,并告诉陈述、申辩和提交证据。当地政府在2020年8月29日又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称高先生的房屋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要求高先生于2020年8月31日自行拆除。面对突如其来的拆除决定,高先生感到疑惑,自己一直合法居住的房屋为何会变成违法建筑?政府的做法真的正确吗?走投无路的高先生决定找到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法庭上,在律师的帮忙下,高老师向法院提交了证实房屋归本人所有的相干证据,集体地皮征收及房屋搬迁赔偿计划,征收房屋近况调查表等证据控诉政府的不合法行为。律师称,这些证据表示政府向高先生出示的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楚,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

  本人拥有法令、法例、规章划定的行政惩罚权。高恒奇未经兴化市计划行政主管部分同意、未获得设置装备摆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及其他设置装备摆设许可文件,擅自将原有房屋拆除后翻扩建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程序合法,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双方向法院提供了证据,并进行了质证,展开激烈的辩论。

  面临原告的辩驳,上海律师网提到:被告供应的证据可以或许证实涉案的部分房屋领取了产权手续,对涉案房屋享有正当权益,原告仅以未查问到不动产权和计划许可手续,就单方面认定为违法建筑物,证据不足。另外,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须出于正当动机,符合正当目的。涉案房屋在被纳入征收搬迁范围后,政府先由市房屋征收领导小组交办,后才针对涉案房屋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难以辨析行为是否正当。

  终究,法院认可了律师的观念,撤销原告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法院确认行政复议期间房子被强拆的行为属实违法。上海律师网强调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及时找律师帮助,否则只能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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