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强制拆除的形式有哪些?你的房屋属于哪一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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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强制拆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的建筑物强制拆除;另一种是房屋征收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补偿决定。关于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强制拆除的形式有哪些?

  强制拆除分为以下两种,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区别也很简单,前者是司法机关工作实施的,后一个是中国政府通过组织拆除,不需要我们进入我国司法系统程序。

  1.行政拆迁: 违反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构成违法建筑物的,政府可以组织实施。

  2.司法强拆: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非法占用土地修建建筑物,拒不按照本法征地政策返还土地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反民事法律法规,构成侵权的建筑物等。

  拆迁律师指出,危房本身存在一定的威胁,当然,政府拆迁也必须告知你拆迁的原因,完善相关程序,并给予相关赔偿。

  二、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由于实际情况和所处理的问题,各地区律师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各不相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律师不同于普通律师。拆迁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不同于普通律师针对的单一事件。拆迁律师的收费比较高,但是律师的能力也比较高。如果要用很少的费用,基本不可能聘请到优秀的拆迁律师。

  北京的拆迁律师进行收费要高一些,当然对于专业性也更有社会保障。性价比高,当然可以更好,但是中国律师管理水平最重要。如果找业务发展水准低的律师,价格方面虽然自己满意,但是学习效果也是不行。省一点律师费,结果打官司赢的概率低或者该赢的赢回来的变少了,这样我们还是不如通过直接找专业、贵一点的律师。

  根据《国有土地征收建设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施征收建设用地的,应当先予以补偿,然后搬迁。作出征收建设用地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中华民国给予补偿后,被征收建设用地的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远生计。对农村村民房屋,应先补偿、后搬迁,并改善居住条件,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补偿因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和合法的房屋财产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从规范房屋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搬迁的关系入手,通过确立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保障被征收人获得足够的补偿,对遏制无补偿房屋的非法征收具有重要意义。补偿性征用房屋不仅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生产生活,而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以在实践中,征收时,征收人应该先补偿,再搬迁。面对非法征收,被征收人也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在自己企业承包的责任田里建养殖场合法吗?

  农民发展自己在自己承包的责任田里建养殖场,必须向土地资源主管管理部门可以申请,否则我们就是一个违法地。法律制度规定,土地的用途不能随意改变,必须坚持依法经过批准。

  不用说,原来的用途应该是种庄稼,属于普通的农业产业。如果你想改为耕种并建立一个农场,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命令你在任何时候未经批准拆除它。征地补偿只按照一般农业行业进行。

  现实中,农民在承包土地上建养殖场,一般都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只要村委会同意,其他手续就好办了。还有一种情况,只要村委会出具书面批准证明,土地主管部门就承认是合法的,即使一开始并不知道。还有一种情况是村委会口头同意,但不出具书面手续。遇到征地补偿,村委会是不会承认的。村委会不承认,土地主管部门肯定不承认。

  因此,农民在自己承包建设农场的土地上,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且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拆迁是长期斗争,需要全面的专业知识,把握全局,合理运用法律法规。 即使是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学习和更新,以便冷静地分析案件,做出正确的判决。 因此,面对任何拆迁问题,不妨咨询上海律师,在律师指导下进行专业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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