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律师在广东某地有一个企业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时称属于村委会的林地被无端毁坏、占用,地上发展已经建起了重要建筑物,并坚称该地并未征收,村民们也从未拿到过征地拆迁补偿款。我们在介入案件后通过研究调查结果发现,该地已经被省级人民对于政府机构批准征收,而且由于自然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工作已经拨付征地补偿款项到村委会账户。但是该款项部分学生已经被村委会挪作他用、部分技术已被村长贪污。显然该案的征收程序具有明显提高违法:在征地批文作出前,未进行完善听证、确认系统程序,未进行产品征收土地利用公告、安置拆迁征地补偿安置设计方案公告的征收个人行为,村民生活甚至他们不知道征地问题行为的存在,明显影响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知情权等重大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地方将征地补偿金拨给村集体后,村集体将征地补偿金统一分配给农户。 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资金,应当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换句话说,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的权利,征收方向村民集体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然而,由于村委会权力过大、监督不力等问题,村民集体截获征地补偿、侵害被拆迁户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一个拆迁户,如何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一,如果对政府补偿款的分配管理方案不满意,村民我们可以通过申请村务公开,确定村委会是否能够按照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组织了相关村民大会,大会的程序以及是否合理合法,相关企业档案数据是否有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有效签字。若村委会或村委会干部成员之间存在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未依法组织村民会议,擅自违法问题作出分配方式决定的,村民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因素决定,并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社会法律环境责任。
二是村委会干部违反当地有关规定,超过规定最高比例扣缴土地补偿费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政府监督处理; 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按照合法合理的标准进行赔偿。
第三,如果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金,可能涉嫌腐败。
如果我们村委会干部私吞征地补偿款,将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款据为己有,根据《刑法》及相关国家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行为是属于中国其他学生依照我国法律对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土地征用补偿成本费用的管理中贪污征地款项的行为,该种行为方式很可能涉嫌贪污罪,可以被判决刑罚,如遇该种情况,上海拆迁律师建议村民发展可以通过掌握基本线索,向村务监督检查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举报,请求提供相关研究单位对村委会解决问题主要成员之间进行查办,对相关贪污人员处以刑罚。
②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并不完全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受益服务用户之目的,如信息标记有误,请联系站长修正。
④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违规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本站上有涉嫌侵权/违规及任何不妥的内容,请第一时间反馈。发送邮件到 319898138@qq.com,经核实立即修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