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是指单位作为一个集体实施犯罪的情况,刑法有规定的才能对单位定罪量刑。单位犯罪可以单罚制或者双罚制。那么,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呢?今天,上海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犯罪是指在组织、团体中发生的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 集体性质:单位犯罪通常是由多人共同策划并参与实施,具有明显的集体性质。
2. 隐蔽性:单位犯罪往往利用组织内部的职权、资源等进行实施,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
3. 专业性:单位犯罪往往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比如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可以利用自身的职务之便来实施犯罪行为。
4. 利益驱动:单位犯罪的动机一般是为了获得利益,比如经济犯罪中的贪污、受贿等,或者是政治犯罪中的权力斗争或谋求私利等。
5. 长期性:单位犯罪往往是长期的、系统化的犯罪行为,具有渐进性和持续性。
6. 高度组织化:单位犯罪往往需要严密的组织和分工,有着完善的层级、职位和部门划分,保障其顺利进行。
7. 危害性:单位犯罪通常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如经济损失、社会不公等问题,并且,由于其隐蔽性、复杂性和持续性,对司法机关的打击力度也较强。
单位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一、贪污贿赂罪
贪污贿赂罪是指以企业、机构、组织等单位名义或者利用担任该单位工作职务之机,利用权力、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贪污贿赂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被列为经济犯罪的一种,其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危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1.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一个人通过利用所掌握的权力或者地位,在处理公共事务时滥用权力,收受、索要、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严重违法行为。因此,贪污罪通常是由公职人员或者管理者等担任某种职务或者掌握某种权力时所犯下的罪名。在实践中,企业、机构、组织也可以通过掌握特定的资源或者信息等优势地位来滥用职权,从而导致贪污罪的发生。
《刑法》对贪污罪以及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刑法第 383 条,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单位名义或者个人名义为单位谋取利益,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二是占有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同时,刑法规定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贪污数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情节的严重性等进行判断。
2. 贿赂罪
贿赂罪是指一个人通过向行贿对象提供不正当利益来获取不正当的私人利益的行为。贿赂罪的构成要件和贪污罪类似,也是需要证明行贿人存在故意行为,即行贿人明知对方行为违法,但仍然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自己利益。与此同时,行贿对象也需要被证明接受了行贿人的贿赂款项。
贿赂罪同样在刑法中规定了具体的罪名和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 383 条,贿赂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他人财物,或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人行贿的行为;二是行贿数额达到一定数额。同时,刑法规定了贿赂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行贿数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情节的严重性等进行判断。
二、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超出批准范围,利用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或者设立虚假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欺诈手段进行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形式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高额回报为条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宣传虚假信息,承诺高额利润;通过多层关系或者直销方式吸收资金;非法占有或挥霍吸收的公众存款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危害性极大,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
2. 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罪是指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以组织名义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进行集资活动,损害公众利益,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的犯罪行为。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包括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非法担保等。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包括:组织者通过宣传虚假信息、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吸引人们参与;资金流向不透明,存在恶性循环,导致资金链断裂;被骗者一般为普通大众,受骗数额相对较小,但总量巨大。非法集资犯罪危害性较高,容易引起社会恐慌,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3.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开展的生产、销售、服务等经济活动,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主要特点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开展经营活动;通过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等手段获得不当利益;使用低劣、有害商品或提供劣质服务等。非法经营罪犯罪危害性明显,一方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方面威胁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4.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的主要特点包括: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使用的商标未经授权,存在恶意故意等。
以上就是“单位犯罪罪名”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上海刑事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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