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因外力介入再次受伤如何处理?上海律师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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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再次受伤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为连续性伤害,从而被视为工伤,是一个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上海地区,工伤认定主管部门通常认为该职工两次受伤均因工作原因引起,属于连续性伤害,并在一个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为工伤。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一认定是否得当,并说明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理由。本文上海律师将就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再次受伤的连续性伤害认定问题展开探讨,并通过法律案例和相应的法条解释,以上海地区为例,说明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理由。

  一、背景介绍

  在职业生涯中,工作场所安全与劳动保障是每个员工都关心的重要问题。然而,即便在遵循最严格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下,意外事故仍然可能发生。当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再次遭遇不幸,这引发了一个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连续性伤害是否可认定为工伤?尤其在上海等地区,该问题备受社会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案例及法条,围绕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再次受伤的连续性伤害认定问题展开探讨。我们将从不同角度解释该类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并特别以上海地区为例,探讨工伤认定主管部门认可该类连续性伤害,并在一个工伤认定程序中予以确认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职工的安全与权益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而对于工伤认定的公正合理处理,更是维护劳动者尊严和权益的关键。通过深入的法律分析和案例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更多合理的判断依据,为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法律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或者经抢救治疗仍不能恢复劳动能力,或者经医院诊断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或者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有关部门可以向工伤认定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基于该条例,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外受伤,即便是在送医途中,只要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均可认定为工伤。

  例如,上海某电子厂职工小李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公司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然而,在送医途中,救护车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小李再次受伤。经医院诊断,小李的两次受伤均与工作原因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工伤认定主管部门应将两次受伤视为连续性伤害,一并在一个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为工伤。

  在上海某制造厂,职工小张因工作需要进行高空作业,不幸发生了一起坠落事故,导致受伤。公司迅速将小张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然而,在送医途中,救护车不慎与一辆私家车相撞,造成小张再次受伤。

  医院对小张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第一次受伤是由于高空作业导致的。而第二次受伤,则是救护车与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尽管如此,根据医院的诊断和相关证据,两次受伤均与工作原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此案例中,可以看到两次受伤之间存在明显的连续性和因果关系。第一次受伤促使小张需要送医治疗,而在送医途中的交通事故导致第二次受伤。尽管第二次受伤是由交通事故引起,但在没有第一次受伤的情况下,小张不会被送往医院,自然也就不会遭受第二次伤害。因此,两次受伤的连续性是显而易见的。

  在上海地区,工伤认定主管部门会对此类案件进行综合调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两次受伤视为连续性伤害,一并在一个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为工伤。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保护职工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遭受工作相关伤害后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和医疗救助。同时,也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实现劳动者与企业的共赢。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保护现场,收集和保管相关证据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一百五十八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或者经抢救治疗仍不能恢复劳动能力,或者经医院诊断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或者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有关部门可以向工伤认定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四、上海地区的实践与支持理由

  在上海地区,工伤认定主管部门多年来秉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再次受伤的连续性伤害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和判定。这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理由予以支持:

  事故的连续性:在上海的案例中,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之后在送医途中再次受伤,两次事故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和连续性。因此,将两次受伤视为连续性伤害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判定。

  工作原因引起:根据医院的诊断和事故调查,两次受伤均与工作原因直接相关。因此,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一并确认为工伤是合理的做法。

  法律依据支持:上海工伤认定主管部门的做法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职工的工伤待遇和医疗救助权益。

  五、结论

  在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再次受伤的连续性伤害认定问题上,我们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案例和法条,以上海地区为例,得出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结论。连续性伤害的认定应当依据事实和证据,如果两次受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均与工作原因相关,那么将其视为连续性伤害并在一个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为工伤是合理和合法的做法。

  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工作环境安全,是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的基石。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应该注重事实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使得受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和医疗救助,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积极性。

  值得强调的是,工伤认定主管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确保审查过程公开透明,并将专业意见和调查结论充分体现在工伤认定结果中。此外,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条款,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呼吁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最终,上海律师深信通过不断强化职工的劳动保障意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等多方面的努力,将能够更好地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的安全与权益。只有共同努力,共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们才能共同构筑一个公正、安全、和谐的劳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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