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等级鉴定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以下上海劳动纠纷律师给大家总结的具体的时间程序及常见问题解答:
1. 受理:提交材料完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受理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在30日内按要求补上材料的,应予受理。
2. 调查: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查,但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不再调查。
3. 认定:认定结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60日内做出。遇有特殊情况,有关部门对事故认定尚未结束且其结论可能对工伤认定有影响的,认定程序可以中止。
4. 送达: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结论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5. 告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时,应同时书面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6. 对认定结论不服: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受理或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工伤等级鉴定的常见问题,以下是一些例子:
1.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3.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答: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4.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答: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5.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答: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
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手三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有拇指,食指两大拇指功能障碍;双下肢瘢痕而畸形,直立相差>5cm或行动坐相差>10cm;一髋(或一膝)非肢体瘫性畸形强直;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长期(三年以上)的胸腰部不适,引起姿势障碍;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躯干部及会阴部烧伤后瘢痕形成伴轻度挛缩。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
除器质性病变系因神经系统心血管、呼吸系统损害导致长期存在功能障碍以外者;中度智能减退能进行一般操作,但需经常督促检查;发声及言语困难,与其公开的社会地位相符合的实际交往能力明显下降。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一手除拇指外,有2~3个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脊椎滑脱术后椎体间融合固定术;退行性脊柱侧弯矫形术。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
1. 癫痫轻度;2.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 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 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 面部线状及浸润性疤痕短长≤1cm2(注:2为平方);9. 胸部异物最大径≤X光片阴性;10. 肋骨骨折2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11. 一手拇指缺失达近侧指间关节距掌面0.5cm以上;12. 一足拇趾末节缺失;13.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4. 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15. 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16. 膝关节半月板以角型损伤并有关节积液;17. 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并关节不稳定,年龄在50岁以下者等。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指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对于具体的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和程序,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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