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律师: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还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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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劳动关系争议进行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拖欠员工工资、不交社保、未签劳动服务合同管理纠纷问题属于自己劳动仲裁前置的案件。下面和上海劳动律师一起来看看下面这起案件。

  袁林先生在一个某年公司工作了半年,用人部门单位之间没有与他签订中国劳动保险合同,不交社保,还拖欠教师工资,可谓欺人太甚,袁林只能寄希望于司法实践途径,希望能通过提高劳动仲裁拿到赔偿,结果以及仲裁竟然驳回了全部仲裁请求,狠狠泼了袁林一盆冷水。迫于无奈袁林只好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还扣工资,生气并提出劳动仲裁

  袁林先生于2017年1月3日加入该公司担任快递员。他主要负责快递,约定的工资是9600元。自从加入公司以来,该公司一直没有与袁宏伟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社会保障金,因为该公司在2017年6月20日至7月5日期间拖欠了5000元人民币的工资。7月28日,袁宏伟向该公司单方面发出解雇合同通知,选择向朝阳区的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

  袁林了解到,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可以通过仲裁追回拖欠的工资,以及未缴纳社保的相应赔偿。

  袁林的仲裁请求内容包括企业支付2017年2月3日到7月28日的双倍工资收入差额46588.09元、6月20日到7月5日未发工资5000元、解除中国劳动服务合同管理经济社会补偿金6655元。但是,2018你3月5日,在某年公司进行缺席仲裁的情况下,北京市朝阳区劳动教育仲裁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袁林递交的证据能力不足以充分证明其主张,不能作为认定袁林与某年公司的劳动生产关系,对其全部数据请求均不予提供支持。

  劳动仲裁败诉的案件,诉讼还有希望吗?

  无奈之下袁琳来到律师事务所,经劳资律师分析指导,最终决定维权。2018年3月18日,他在指定一名劳动仲裁律师后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律师整理的证据,包括工资发放流水、招聘信息、APP打卡记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被法院采信,认定了袁林某年与某公司的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的事实。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某年公司支付袁林双倍工资差额46588.09元,欠员工5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655元。

  可见,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民事法律诉讼的,法院会怎么判决依据相关证据是否能得到充分发展证明当事人主张而定,如果能证明的就会胜诉。如果说中国劳动仲裁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失败,说明当事人的证据可能还不够全面完善,这时候我们需要教师专业的律师来提供一些帮助,梳理数据分析案情,搜集补充证据,通过行政诉讼程序为被代理人争取合法权益。

  无论是民事代理,还是刑事辩护,上海劳动律师代理案件讲求专业、对待所有当事人讲求诚信、工作讲求高效,做到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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